【獎助學金】115-1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5年度各項獎助學金(截止日9/30)
本獎學金可由學生直接向獎學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一)陽光獎助學金:
1.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傷友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因重大燒傷(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或顏面損傷(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致外觀有明顯差異者。
(2)因神經纖維瘤、黑色素痣、胎記、血管瘤或其他疾病、意外及治療等原因,致顏面或身體外顯 部位有可清楚辨識之外觀差異者。
2.本項獎助學金包括優秀獎學金、助學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升學獎學金等,各項目申請資格不盡相同,請自行參閱申請辦法。
(二)陽光獎獎學金: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方,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
(1)顏面損傷(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2)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
(3)神經纖維瘤、黑色素痣、胎記、血管瘤或其他疾病、意外及治療等原因,致顏面或身體外顯部位有可清楚辨識之外觀差異者。
3.曾獲獎者3年內不得再申請。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需提供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2.在學子女須為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3.申請者之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擇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70分(含)以上。
(四)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1.顏面損傷(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或神經纖維瘤、黑色素痣、胎記、血管瘤或其他疾病、意外及治療等原因致顏面或身體外顯部位有可清楚辨識之外觀差異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或於國內就讀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含日間部、夜間部、補校及在職專班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3.電腦優秀獎助學金:於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參加國內政府正式檢定且通過取得證明者。
4.電腦傑出才藝獎:於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期間,參加國內外政府單位、學校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各項電腦專才比賽獲得傑出優秀獎項者。在學學生申請此項時,須是校際比賽之獎項。 -
獎助額度:
(一)陽光獎助學金:6000~12000元。
(二)陽光獎獎學金:卓越獎共三名,每人獎學金壹萬伍仟元;傑出獎共七名,每人獎學金壹萬貳仟元。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20位,每名獎助金額為伍仟元。
(四)陽光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共錄取十位,以未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每名獎助金額為壹萬元。 -
申請方式:
(一)陽光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陽光獎獎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東區中心 陳采彤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五樓【東區中心陳采彤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
申請文件:
(一)陽光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本人存摺封面(帳戶以受獎者本人為限)。
3.大學成績單(成績單需蓋有學校戳章,任選一學期申請即可)。
4.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於入學該學期提出申請)。
5.114/07/01~115/06/30個人比賽得獎證明。
6.自傳:600字以上,請由申請者本人 用 稿紙書寫 或 電腦打字,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7.損傷證明文件 :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顏面損傷者請務必附上照片。
8.全戶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二)陽光獎獎學金:
1.陽光獎獎學金徵選申請書。
2.受推薦者之自傳。
3.親友、師長、社工、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函。
4.受推薦人之本人存摺封面。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被推薦人的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身份的文件。
7.被推薦人或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
(1)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2)顏面損傷者務必請附上照片。
8.足以佐證之相關證明資料與照片(如:受推薦人生活照或相關事蹟照2張、榮耀事蹟之獎狀、照片、剪報..等佐證資料)。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者與傷友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3.自傳(六百字以上):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父母其中一人之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7.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擇一),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戳章。
8.學習計劃:格式不限,請針對自己未來生涯發展,擬定未來四年的學習/讀書計劃(五百字以上)。
9.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四)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1.該會申請書:初次申請者及多次申請者應繳。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初次申請者應繳。
3.自傳(六百字以上):初次申請者應繳,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損傷證明文件:初次申請者應繳,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電腦技能檢定證明:僅申請電腦優秀獎者應繳。
7.特殊才藝得獎證明:僅申請電腦傑出才藝獎者應繳。
8.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
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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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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