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說明
【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說明
教育部補貼113學年度第2學期(下稱本學期)住宿生住宿費用說明如下:
一、補貼對象:具有本校學籍及本國國籍之住宿生。
二、教育部補貼住宿費費用每學期一般生為5,000元、弱勢生(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補貼上限為
7,000元(住宿費若低於7,000元,補貼金額則為住宿費全額;若高於7,000元,補貼金額則
為7,000元)。若開學後才申請住宿,其補貼金額依入住週數比例折算。
三、本補貼案原則上免申請,惟有部分情況仍須弱勢生提供身分資料證明,彙整如下:
項次 |
身分/情況 |
教育部補貼住宿費申請方式 |
補貼金額 |
一 |
一般住宿生 |
免申請 |
5,000 |
二 |
113學年度第2學期之減免申請情形: |
免申請 |
7,000 |
三 |
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身分,但不符合項次二所列免申請的情況。 |
將114年度中低收入戶 |
7,000 |
四、前表項次三的情況需由弱勢生提交證明給生輔組,才能以弱勢身分補貼。請務必
於114年2月21日前繳交,逾期未交則依一般生身分金額補貼住宿費。
五、申請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者,可申請減免之金額為住宿費減去行政院補貼之金額。
六、請確認本學期繳費單上之住宿費與補貼費用金額正確後再繳費。
有相關問題請洽:
民生校區生輔組 分機12402(大學部男宿)、12405(大學部女宿)、12406(研究生)
屏商校區生輔組 分機12409(學生第一宿舍)、12410(學生第二宿舍)
收件地點: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屏商校區行政大樓1樓 生活輔導組
若郵寄請註明辦理住宿費補貼,寄至「90003 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生輔組收」。
(郵戳為憑)
公告日期 113年12月11日